| 一、成立灭火抢险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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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成立灭火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蒋宗伦
副总指挥:谢军 陈智华
㈡消防监控中心设在综合科,主任由杨军兼任。
㈢成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杨军,成员:李刚、杨国平、任志宏、李长林、刘勇、苏德义、任建勋、赵胜国、唐宇、冯彬、唐福勇、陈光平、刘敏。
㈣灭火一组:组长:李刚,成员:刘勇、陈林、文凌志、刘敏。
灭火二组:组长:李长林,成员:王天大、罗峰、冯彬、陈光平、赵胜国。
㈤器材供应组 组长:杨国平,成员:蒋洪鑫、任志宏、吴捍东、张新平、唐宇、段琼
㈥人员物质疏散组 组长:黄万平,成员:赵胜国、任建勋、李卫泽、刘丽、郭安蜀及库内临时搬运人员。
㈦救护组:组长:张新平,成员:郑凌、王但辛、周敏
㈧警戒组:庞军、陈平。
㈨车辆保障组:组长:唐瑶,成员:柏红、唐福勇、伍仲华、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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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火灾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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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迅速报警:发现火情后,立即向库消防监控中心报警,同时报告总指挥。火情严重,应迅速向市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火场准确地点、火灾情况、联系电话。
㈡火灾扑救:粮库员工在报警的同时,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如电器、电源线路失火,要先关电源后灭火(使用1211型电器灭火器),气体着火,先关气阀再进行灭火。
㈢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疏散原则是先伤者,后女员工;先易燃易爆和粮食,后一般物资。
㈣设立救护所:负责向120报警,对疏散出来的伤员进行及时护理和救治,对重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㈤消防电源保障:火灾发生后,由电工到配电房、发电机房值守,并随时与库消防监控中心保持联系,保障照明系统的电源供给。
㈥火灾现场的警戒:警戒组人员要配合公安、消防队进行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好现场秩序,以保障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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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火灾扑灭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闭,以便灾后调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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