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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承担的具体工作有:基层政权建设、社会行政管理、优抚安置、救济救灾、社会福利、农村城镇低保、行政区划、地名和社团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工作等等。民政工作还承担着缓解社会矛盾,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能。全局共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研究生一名,大专以上文凭9人,高中以上文凭7人。全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做到了上为党政排忧,下为百姓解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发群众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长期的工作中,全体民政人以“创新、拼搏、求实、苦干”精神,攀越了一个又一个高峰,获得了众多荣誉称号:全国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四川省人发政府、四川省军区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县”、“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中共南充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县府授予“三五”普法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发政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2年评为人民满意单位。
营山县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19大项,担负着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城乡低保、城镇扶贫、婚姻登记管理、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区划、勘界、老龄、农村五保、捐赠、福利彩票销售、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民政执法和县委、县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股室职责
一、优抚安置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承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承办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办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
二、救济救灾
承办城乡低保、城乡救济、城镇扶贫、五保供给、敬老院建设工作、组织查灾,报究救灾及发放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
负责指导村(居)发自治活动的开展和社区建设工作;承办行政区划、边界勘测定、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承办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审批工作。
四、老龄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输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指导全县敬老爱老工作,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敬老活动,承办《老年优待证》等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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