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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证工作用药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国家于2001年12月11日已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并于2002年9月15日和2000年4月11日分别颁布实施了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伐实施条例》和《医务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这为我市加强药品监督提供了更加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
一、药监局组建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南充药监局组建三年半以札,,在省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监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涉药法律法规,励精图治、强化监管,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决GMP, GSP认证步伐,有效遏制了医药经营企业过多过滥和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泛滥势头,为维护南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确保药械质量关,促进南充医药经济决速、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出动药品监督检查执法人员70557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671个次,接群众举报案件1394件,结案1298件,结案率达93.1%,没收假劣药械货值467.63万元,罚没款金额230.24万元,取缔无证批发经营户389户,捣毁制假窝点37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增加从药人员依法经营意识。监督指导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个体药店的经营户学习《药品管理法》,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从而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经营。
    2、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顿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继续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普查,重点查处以加盟连锁为名、行证照买卖为实的违法行为;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管等违法行为;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及医疗机构以行医为名、卖药为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行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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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一是要继续开展对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全面检查;二是要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三是把药监工作的重心下移,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四是配合工商部门做好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4、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在农村“两网”建设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
    5、继续加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 GSP的认证步伐,力争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认证工作。
    6、继续开展创建质量“放心药店”和“放心药房”的工作,防止回潮现象,并抓好“回头看”工作。
    7、进一步巩固今年“民主评议行风”经验成果,改进工作作风,努力缎造一支奋发有为的药品监管队伍。
三、药监局的主要职能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涉药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同时履行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研究全过程实行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能。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2q检查、抽验,并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对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进行初审,核发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负责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
四、机构介绍
    1、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药品稽查支队、财务审计科、医疗器械科。
    2、直属单位
南充市药品检验所
    3、派出机构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市间中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一市营山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举报投诉电话
    2223087 22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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