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费缴满十五年就不缴了吗?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误传,养老保险费只要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了这是十分错误的。
    按现行政策规定,一个参保人要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二是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年以上。否则,就只能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次性退还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个体参保者退还所有缴全部保险费),而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上述所说的必须缴满了十五年以上,是按月领取养老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规定年限,而不是说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了就可以坐等退休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即使缴满了十五年,只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要不间断地连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止。
    如遇个别特殊情况,确实要中断缴费的,在今后退休待遇上要吃大亏。一是计算退休工人费的基数只能以中断缴费时的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这显然不划算。如:某职工2004年5月达到退休年龄,但他在1996年就中断缴费了,就只能按199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其退休待遇每月起码相差了几百元。二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中断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将大大拉低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还要降低退休费总额,可以说双重不划算。
    因此即使缴满十五年,只要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也绝不应不如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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