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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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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制定、下达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基层人口规划、计划贯彻执行,负责二胎准生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2、收集、汇总全县计生工作各类报表、数字,调查分析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督促基层落实计划生育各类节育措施,为基层搞好服务,为政府当好参谋;
3、监督、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基层人员的培训;
4、负责计划生育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行审核、审批及计生手术管理,协调计生手术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病残儿的审查鉴定工作;
5、贯彻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努力实现"三结合",组织协调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办好婚育学校,抓好人口理论基础知识教育,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6、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协调计生协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双女户""独生子女户"的养老保险工作;
7、认真做好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生育节育情况,严格执行政策,做好干部、职工超生查处工作;
8、掌握全县流动人口生育节育情况,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并认真做好流出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监督、审计计划生育事业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补助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征收和使用;
10、对全县计生系统干部执法执纪、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教育、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11、承担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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