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县位于川中盆地北缘,嘉陵江中游,幅员面积2311平方公里,属川陕革命根据地,国定贫困县。现辖12个区、84个乡镇(办事处),1131个村(居)委员会,人口131万余人。
南部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6月,现有在职在岗机关干部职工17名,在职在岗司法助理员4名,离退休人员27名(含离岗待退8名);全县有23个基层司法所、1个公证处、1
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司法鉴定所、3个律师事务所、2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执业公证员3名、执业律师18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4名。县司法局肩负着全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通过全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度县局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度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度被省法建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003—2004年度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2003—2004年度连续两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二等奖,2005年度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2005年度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集体;2003—2004年度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目标考核二等奖,2005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目标考核一等奖,2003—2005年度有9次分别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政法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等先进集体;2003—2005年度有42人(次)分别荣获省、市、县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普法工作、政治工作、司法鉴定工作、综治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党员先锋工程”工作、“保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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