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平安南部,构建和谐社会”

1、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在刑事辩护工作中,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按照“两个基本”的要求,保证了刑事辩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强化了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主动配合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开展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清理排查活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制定调解实施办法,加大了工作力度。2005年以来,我县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了《关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人民调解与诉讼接轨的实施办法》,强调了今年调解工作的三大任务:创新形式、完善功能和机制、创造工作条件,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成立了调解指导机构,完善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四级组织网络建设,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机构,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成立南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南府发〔2005〕29号)文件,并切实落实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县、乡(镇)、村、社四级调解组织1153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五有”、“四落实”,培训了全县50%的调解人员。2005年来,充分发挥了调解组织的调解作用,共调解民间纠纷1188件,调解率95%,成功率达到90%,防止民间纠纷激化43件75人。三是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强化了工作措施。2005年4月7日上午,隆重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上,总结了近两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强调了今后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还表彰了21个先进集体、33名先进个人。四是狠抓了4至6月全县农村春耕大忙季节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工作。在“专治”活动中,全县共调处各类纠纷420件,防止民转刑5件20人,防止群体械斗2件60人。

3、认真搞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由于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全县“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的成员,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和分解。二是切实加强了对“两劳”归正人员的建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了全县“两劳”归正人员的建档登记,无一漏登,使每个归正人员有档可查。三是调动各方力量对“两劳”归正人员(包括“法轮功”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切实做好了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并将安置帮教情况及时登记造册。 4、努力预防群体事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由于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及城镇建设拆迁、土地拍卖等原因,我县不稳定因素增多。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对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严防纠纷激化。6月24日,南隆镇幸福村六社因用地纠纷而激化成群体性事件,我局干警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赶赴闹事现场,进村入社,沟通群众的思想,化解群众的矛盾,稳定群众的情绪,缓解了事件的进一步升级,为后一步的处理工作奠定了基础。6月30日,因太霞乡红花村群众擅自在升钟水库内违规围堰筑坝,县政府分派四个工作组进村入社解决问题。我局干警积极参与,向群众讲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止村民违规筑坝行为,妥善解决了该村的具体困难,预防了违规筑坝事件的效仿,增强了库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狠抓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全县民主法制

1、认真安排部署,加强对“四五”普法的组织指导。

2005年是“四五”普法工作实施的第五年,也是接受省、市检查验收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我局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了认真安排,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安排了全年普法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了今年普法的重点。年初,县局与县法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四个考核检查组,分别对全县各级各单位2001年以来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同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分析今年普法的重点,印发了《南部县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对全县“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和《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等文件,安排布置了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查漏补缺、迎检等工作,使整个工作有章有序规范运作,做到了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二是加大了对“农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今年来,我局及法建办相关人员多次深入寒坡乡四房嘴村、南隆镇望月村、雄狮乡大仓村、火峰乡城隍垭村、中心乡红苕店村等村组进行调研,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培训农村“两委会”干部,提高了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并及时上报了我县“民主法制示范村”的规划名单。三是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经验交流工作会。4月7日上午,来自全县各区、乡(镇)、县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经验交流会,县四大机构领导也出席了会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我县2001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划》、《决议》和验收标准,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以顺利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完成“四五”普法任务。

2、进一步宣传动员,扎实推进“四五”普法。

2005年来,狠抓了“四五”普法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使年度普法工作全面落实。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顺利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定期进行法制讲座制度得到落实。今年我县已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主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县四大机构负责人、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近300名听取了讲座。二是加大了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领》和《行政许可法》,增强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及公务员依法行政、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三是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县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县法建办、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使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及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合理,课时落实,效果明显,“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四是抓了大面积党员、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采用多种形式,认真而系统地学习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五是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这些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加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六是抓了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了广播、电视法律知识讲座200余期,办法制宣传栏、黑板报200余处,书写张贴标语300余幅(条),编印《法制建设工作简报》9期、《司法行政工作简报》13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简报》11期,形成了法制宣传的良好势头。七是大力开展集中法制宣传和义务咨询服务活动。今年,分别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3·8”妇女节、3月“打造平安南部,构建和谐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5·1”国际劳动妇女节、“5·15”《律师法》颁布纪念日、“5·18”全国助残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活动,共印发《宪法》、《税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法律义务咨询2万人次,受理案件59件,现场解答咨询3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八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载体和方法,强化宣传效果。县局、县法建办与市电视台密切配合,制作拍摄的《汪秀周突然死亡之后》的普法电视专题片,在南充市电视台“平安与百姓”栏目播出后反响很好。九是坚持送法下乡、进社区。我局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长期坚持到乡镇、学校、企业、机关,为基层干部群众上法制课。今年以来累计为基层群众上法制课200余人次,使近万名群众直接受到法律知识的普及。

3、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深化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都确立了依法治理目标,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执法检查和质量考评,开展专项执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二是促进行政制度化建设。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部门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提高执法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促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部门、行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形势的新发展,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努力探索、健全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规范体系,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有序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今年以来,与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对食品进行专项集中整顿,特别是对含“苏丹红”的食品进行了专项治理;还汇同综治办、教育局、文体局、公安局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治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为建设丘区经济强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2005年来,县公证处投资近10万元搬迁了新的办公地点,购置了新的办公桌椅、空调、电脑,改善了办公条件,同时,深入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将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公证员执业纪律、便民措施等上墙公示,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确保照章办事,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为提高公证质量,深化公证文书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了要素式公证文书及主办公证员制度。努力加强公证队伍素质建设,坚持开展公证诚信建设和便民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帮助。2005年全县共办理各类公证1834件,共中:经济合同公证1120件,民事法律行为公证712件,公证质量高,无错证、无假证,涉及标的额达4000多万元,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律师工作管理进一步强化。

以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律师队伍内部规范化管理,以律师的“六条禁令”规范行为,加强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诚信五项制度建设,确保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律师一方面积极参与县委、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解答和处理上访群众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另一方面主动介入县重点建设项目、国企改革、招商引资等,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合同谈判及签订等非诉讼活动,工作尽心尽力,为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05年共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法律顾问165家,代理各类案件2200件,为单位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3、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5年来,我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县残联建立了法律援助残联工作站,出台了《关于加强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文件,拟在县妇联建立法律援助妇联工作站,为全县残疾人、妇女儿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扬奉献精神,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法律援助。2005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受援群众150人次,使受援者充分感受了党和政府法律扶贫的温暖。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向广大群众提供了10000余人次免费法律咨询,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与称赞。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基层法律服务以乡镇为重点,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服务,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2005年基层两所以县局制订的目标任务为中心,加大了工作力度,拓宽了业务范围,努力完成了目标任务,共担任法律顾问405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163件,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1350件,协办公证210件,代写文书315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二是积极为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共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法律服务合同50件,诉讼代理150件,非诉讼代理411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

5、司法鉴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完成了司法鉴定的转制工作。切实规范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司法鉴定人员认真学习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鉴定人员的思想素质,增强了鉴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全所司法鉴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126件,采信率达到98%以上。

(四)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狠抓了领导班子建设。

我局领导班子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奉献”为内容的“五好”活动,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加强班子建设。通过活动的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起到了表率作用,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发展。

2、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三满意”等活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党员素质。我局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保先”教育活动及各个阶段的实施意见和细则,成立了本系统的“保先”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能职责,召开了动员大会,制作了“保先”教育《专用笔记本》、《签到簿》、《记录簿》及“征求意见箱”,开办了学习专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读本》等相关资料,听取了省、市、县领导讲的党课和罗泽志、王守奇等先进典型的事迹报告,参加了全县“保先”教育学后的理论考试和党务知识竞赛并勇夺第二名获二等奖,大力开展了“3+1”助困、“1+1”结对共建活动共为局扶贫村送去化肥3吨、捐赠衣物100余件和法律书籍200余册、慰问金达4000余元,广泛征求了意见,召开了不同层次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展开了自我分析和民主评议,写出了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党员先进性承诺宣誓。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党的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

切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高队伍执法和管理水平。我局在专项整顿活动中,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会,确定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基层联系点,完善了监督机制,学习了必读篇目,查找了突出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了实效。通过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切实整改了干警作风飘浮、工作粗疏、不尽职尽责等问题,健全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认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党组织、争当群众满意领导干部、争做群众满意共产党员”活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我局按县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局党员干部对照“五好”、“五个表率”、“五个模范”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3、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2005年来,我局把开展“保先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三满意”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对全县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其执业行为,严格其资格注册准入,按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证暂行条例》、《公证员职业道德准则》、《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对照律师“六条禁令”、法律服务人员“八不准”等规定的要求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认真组织全县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县的业务知识、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培训和考试,全面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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