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县司法局是南部县人民政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部、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3、管理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外商台商投诉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和“法轮功”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6、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7、管理、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8、管理全县的司法鉴定工作。
9、编制本单位的计划、财务和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0、指导、管理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南部县南隆镇文庙街8号
办公室电话:0817—5522934
法律服务专线电话:12348
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817—5522934
公证咨询电话:0817—5593190
司法鉴定咨询电话:0817—803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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