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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新政镇地处嘉陵江中游东岸,地理位置优越,周邻三县相交,地势平坦,嘉陵江纵贯全镇13.7公里。2003年7月,国家民政部批准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镇迁至新政镇,因此原有2000吨/日的供水能力已无法满足需求。
通过招商,2003年12月5日,确定仪陇县奔腾有限水务公司为新县城供水工程业主,并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新政供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合同》,正式启动了新县城供水工程建设。
一、建设规模
新县城供水工程取水于嘉陵江。2003年12月,由专家和县上领导进行了现场路勘,确定了水厂位置。该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8.05亩其中取水口占地1.02亩;制水区占地工17.03亩(待征用)。根据仪陇实际,设计初期供水规模为20000吨/日,终期规模为40000吨/日。该工程总投资293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74.79万元、其他费用447.66万元、预备费136.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53万元。
二、工程进展
仪陇奔腾水务公司于2003年12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对新政供水工程进行了设计,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发改委审查后以川计投资[2003]63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初步设计于2004年6月29日通过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的审批,并以川建发(2004)95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我司正在按省发改委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目前,我司已完成9000余米的临时管道铺设,现正在按指挥部要求铺设主干道管网,已投入临时管道及设备购置资金近500余万元。我司已列出工期计划时间表,但由于该占地正在报批征用手续,故土建工程尚未动工,因此,工期表中安排的完工期限难以实现。
三、效益分析
l、经济效益
仪陇县新政城镇供水工程(供水2万立方米/日)完成后,达纲年(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460万元,利润总领629万,缴纳所得税208万元,税后利润422元。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98%;财务净现值(Ic=8%)为2936万元;借款偿还期5.66年,投资回收期为6.79年。吝项经济指标的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财务效益是可行的,经济效益是合理的,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2、社会效益
城市供水是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条件,该工程的建设为仪陇县新政镇的工商企业提供了供水保障,有利于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项目建成后,新政镇城区的供水普及率达100%,城市居民能得到优质、清洁、卫生的生活用水,有利于减少疾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同时,由于供水能力的扩大,增加了城市公共建筑、消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益用水的供应,对提高城市卫生和安全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起到重要作用。由于项目的建设推动了新政及仪陇县经济的发展,吸引外来资金,将为城镇人民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增加就业人数。因此,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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